湖南:去年共立案2.48万件 查处省管干部74人

2018-01-20 13:03:28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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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7年,湖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打虎拍蝇”不停步,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巡视巡察再出发,“剑锋所指所向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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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纪审查篇】

湖南:去年共立案2.48万件

查处省管干部74人

2017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坚持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一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4846件,结案25032件,处分24619人,同比分别增长44.3%、47%、46.7%。其中,查处乡科级以上“一把手”1424人,立案审查省管干部74人,立案审查处级干部875人。

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审查“三类人”

2017年11月1日、2日,省纪委连续发布消息:省住建厅原厅长蒋益民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省纪委正厅级干部李政科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党的十九大闭幕仅一周,湖南就连续发布省管干部被查的重磅消息,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管党治党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

2017年,湖南继续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省纪委严肃查处了省综治办原主任周符波,长沙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张湘涛,省卫计委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方亦兵,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省工商联原党组书记汤新华,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宋伟杰,省住建厅原厅长蒋益民等一批严重违纪案。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坚决整治阳奉阴违、政令不畅等问题。全省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322件,涉及322人。

强化通报曝光,释放反腐强烈信号

“经查,肖地楚、周先雁等人无视党的纪律和中央、省委要求,利用职权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项目招投标,收受或索取请托人钱财,有的利用职权套取、侵吞科研经费,有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

纪律审查持续发力的同时,加大通报曝光的力度,震慑效果不断强化。2017年2月,省纪委通报了湘南学院原党委书记肖地楚,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周先雁等4起省属高校主要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10月13日,省纪委发布了衡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罗东海,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辉,郴州市政协原主席刘广明,省住建厅原副厅长王智光等4名厅级领导干部受到“断崖式”处理的通报,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

每起案件的被审查对象深刻检讨反省、写出忏悔书,省纪委已分两批编辑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纪委查处的部分省管干部的忏悔录,给党员领导干部以强烈震撼。

突出抓早抓小,用好“四种形态”

如果把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称之为“霹雳手段惩腐败”,那么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则是“菩萨心肠待同志”。

通过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湖南在“惩治极少数”的同时,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2017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268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7606人次,占52.4%;第二种形态19466人次,占36.9%;第三种形态4583人次,占8.7%;第四种形态1033人次,占2%。加大对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谈话函询力度,要求被函询对象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12853件次,是2016年谈话函询数量的2.6倍;省纪委谈话函询427件次。

通过践行“四种形态”,党纪威慑力和政策感召力不断增强。2017年,全省共有852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违纪问题,比2016年增长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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